2010年4月21日 星期三

安息日與喘息日

楊詠嫦院長昨天到公司講道,以一貫「隱打隱紥」風格,帶我們用鳥瞰的角度,概覽了創世紀頭11章。坦白說,用鳥瞰的角度,只能說一些很基礎的東西。說到聖經的整體信息,希伯來傳統經卷的分類,其實並不陌生。

倒是說到工作與安息的關係,對我有點啓發。

楊院長提醒了一點:創世紀第2章3節說:「神賜福給第七日,定為安息日」之後上帝沒把之前6日的工作,再做一遍——在上帝眼中,往後的第8、9、10及全部日子,都是安息日。那麼,我們日常的工作,究竟是什麼意思?

如此,帶出了一個觀念:安息,其實可以就是工作。

對不少人來說,這觀點是一種工作觀的重新調整。剛一齊OT完的同事亦坦白承認,這非常困難,我很認同——與其認為要個「安息日」,不如說要「喘息日」。後者是一種生理的需要。

硬要找一日為「安息日」,就表示了工作中沒有安息,就是享受上帝給我們生命中的每一樣東西,也是祂在人生命中最原先、最美麗的意思。「安息」不代表什麼都不做,什麼都不做也不代表「安息」——利未人不工作,以色列人哪有節日慶典;什麼都不做,整個社會也會癱瘓。

同組的另一位同事於是問我,工作中那些時刻得不到安息?我說:「找不到工作的意義感。」說了意義感,就立刻聯想起存在主義。

這陣子,我嘗試了解多一點存在主義的思想。存在主義是一種關注人生命的哲學。這思想的興起,對西方思潮很重要。因為由蘇格拉底打後至18、19世紀,西方哲學都在探討知識論、形上學等不多關注生命本質的研究。當現代主義興起,人人被當成機器裏的一粒螺絲釘,不知為什麼要推動一部機器時,人們就開始醒覺,須重新找回自身生存的意義。存在主義哲學,就在這背景下發展開來。

要找回工作的意義感,就要明白我推動着這樣一部機器(工作)的意義何在。

再想,是什麼構成這種意義感?我想起了齊克果。他那份對生命充滿信心的投入,不單止為上帝,更是一種對別人的commitment。

創世記2章8節至25節, 記載亞當只有兩件「工作」。第一是修理看守伊甸園(15節),第二是跟飛禽走獸改名(19節)。而這兩樣工作,上帝都說「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」(18、20節)。

工作的意義感,很大程度取決於跟別人的關係,在於我們做的,是否能跟別人分享、跟別人的生命連繫上。從前,有神學家反對笛卡兒那種 “I doubt therefore I am”的存在思想,並提出了另一種看法—— “being as communion”

當然,其實沒什麼工作不跟人的生命連繫上。問題是,我們能否找到當中的連繫,而我們又如何衡量這些連繫的價值?

還有,實際終歸實際。當向現實低頭,要養妻活兒,那可就是生命、信仰的另一份體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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