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4月19日 星期四

談論朱茵懷孕的另一種討論



藝人朱茵與男友黃貫中結婚前懷孕,媒體不斷出現「破戒犯禁」、「基督徒發生婚前性行為」等標題。在教會羣體內,亦有類似的反對聲音,但不少語氣更重。例如,在一些網上論壇中,會見到有認為女方是「放棄信仰」、「徹底背棄了真理」,而且覺得香港教會,「在『叛跌信徒』這方面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」。

我實在沒打算討論女方應否婚前懷孕。畢竟,她的例子不是第一個,也不會是最後一個;我想表達的,是我對信仰羣體思考流於表面,缺乏深度的憂慮。

表面卻要扮審判主
我們都太容易或太愛用一個人的外在表現,斷定他或她是否一個「真」基督徒。而我們這標準,又往往只囿限於貞潔這方面;不少信徒見到別人越過這標準,就把後果無限地放大。我們都像忘記了,罪不單止是發生在性這方面的;而當我們對人家嚴苛、痛罵什麼「不可推卸的責任」之際,我們其實更忘記了,「好論斷」本身就是罪的一種——審判這世界一切的,究竟是哪一位?

父母簡化信仰和自己的影響力
而身為父母的,會擔心藝人因此造了個壞榜樣。但請他們想一想:藝人就一定會是青少年人的榜樣嗎?身為家長的影響力在哪裏?我們信仰中對兩性關係,如對婚前性行為的剖析和影響力在哪裏?如果我們平時都對這些問題「做過功課」、思考過,然後負責地、有效地教育子女,讓信息往他們心裏紥根,我們又為何要害怕有什麼壞榜樣「教壞細路」?藝人,從來都不是榜樣;孩子的榜樣,是由他們身邊最親密的人,給予他們一個怎樣的標準來決定的。

掛名的滿足感
信徒對問題看得表面、不願下苦功思考得更深入,令人感到憂慮。但我更擔心的是,我們就是否只滿足於一個「基督徒」的名份?如黃貫中信了主,成為基督徒,一切就變得無問題嗎?我們,甚至可還會給事情冠上一個「上帝祝福」的說法呢!

這是個假設或是我過慮嗎?不是的。我身邊有一些信徒,在兩人心目中,彼此都是多方匹配了,可就是一方尚未認信自己是基督徒。於是,另一方想方設法,軟硬兼施地帶對方返教會信主;百般努力過後,對方最後說一句「我信!」,就自覺是修成正果,無盡感恩。

難道一方在臨結婚前一刻信主,婚後的光境就會美好?我們可知道,現在不知有多少基督徒離婚!(有說一些地方的基督徒離婚率,比非信徒的還要高)。同時,我親眼見着不少基督徒夫婦,在婚後過着一套只為履行宗教規條責任的生活;當然,我也見過其中一人在結婚前一刻信主,婚後雙雙成為一對堅堅實實的基督徒。

我想表達的是什麼呢?我要反問的是:一個由我們或一些堂會「認可」的基督徒名份,是否就能決定了一段婚姻、一個人生的光境變得怎樣?我們會不會只是在滿足自己?或滿足我們個人實踐宗教規條的責任?

了解別人處境,也去諒解他們
讀到這裏,如果你覺得我是在說(或鼓勵),基督徒可以與非基督徒結婚或生小孩子或怎樣怎樣,那恐怕是我表達得不夠清晰,也可能是你根本捉不到,甚或誤解了我想表達的意思。我想表達的是:生命中有很多狀況,其實比我們想像中複雜。很多時,是要求我們去深入了解,也去諒解的。

如果我們不身在處境中,我們又有什麼資格去判斷兩人應有一個怎樣的關係?在外的人所能了解的處境是,黃貫中和朱茵已在愛情道路上跑了10多年;他們未結婚,當中的原因,旁人有多理解?我有時想,黃貫中不稱自己做基督徒,但他其實會不會已經有某種基督的精神?這些,或許是現今很多香港基督徒都沒有的呢!我有時甚至胡亂地想:他不稱自己為基督徒,會不會是因為現在很多香港基督徒的生活,根本就吸引不到他向公眾作如此宣稱?

我其實很年青,也不是什麼輔導員,根本沒有什麼資格去談一段愛侶關係應該是怎樣。但我從基督信仰中感受到,也從不少長輩身上看到、明白到的是:一段關係是否穩固,其實是在乎兩人的價值觀有多貼近,並雙方有多委身,接着如何協調配合,以及在生活中如何相處。

結婚的兩位都是基督徒,當然是好事。但「好」的意思是:兩人都以一種基督信仰的眼光,去看待、對應在世的生活、所遇到的種種人、事、物;相信世上有一位上主存在,就在生命中互相扶持,活出上帝子民應有的樣式,踐行上主的國度。

兩人能真真實實地活出信仰,就不會是取決於一個叫「基督徒」的名份。

耶穌當年對法利賽人的責備是什麼呢?不正是死守規條,巧立名目,卻不去體恤每個人的獨特過去和處境,從而失掉了對一個人應有的體諒和憐憫心腸?

真的,我沒有意圖去鼓吹些什麼。我只是想單純地說一句:與其常常評論人們的品格或向他們苛求什麼,我們不如先放下自己,進入並嘗試了解別人的處境,聆聽一下別人的心聲。

2012年4月8日 星期日

復活——如何為現在的困境提供另一種解讀和出路


「若基督沒有復活,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,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!」(林前1432

今天是紀念耶穌基督復活的日子。在復活節,我都會慶祝,也會歡喜快樂。我們這樣做,是因為我們看見從復活而來的盼望。但耶穌基督復活的盼望,實質上對我們的意義是什麼?讓我們在這個復活主日,一同思考復活節的意義。

保羅寫出剛才的經文,主要是要回應當時哥林多教會,有人指基督沒有復活過的宣稱。保羅在之後的17節說到:「基督若沒有復活,你們的信便是徒然,你們仍在罪裏。」

把復活與罪連繫上,我們很多時就立刻想到個人的層面去。例如,我們會說耶穌的血洗淨了我們的罪;我們跟他一同復活,就說明了我們不再是舊人,而是新人。從此以後,我們有了基督的新生命,在生活上就不要再犯罪等。

這些都是確實的,我相信,這也是保羅希望傳達的信息。不過,我們千萬不要把復活只當成一條解決個人罪的問題的鑰匙。因為,耶穌基督復活的意義,比我們想像中更廣闊和深遠。我們更要看到一幅更大的圖畫,那就是復活的重要性,更在於為我們現在身處的困境,提供另一個可能、另一種解釋或解讀。

復活:點「禁」都「禁」唔住
首先,復活是勝過罪惡和死權最有力的宣告。各位記得福音書是怎樣記載耶穌被一班文士和法利賽人害死嗎?耶穌是怎樣被他們一步一步地推向十字架的?那是因為耶穌不斷地挑戰他們,痛罵他們戀棧權勢、害人不淺、沒有憐憫的心腸,以致他們懼怕民眾,也懼怕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脅。於是,他們經過一次又一次與耶穌正面交鋒都不得要領後,就唯有買通猶大,着他出賣耶穌,讓他們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——法利賽人和文士,唯一保住自己地位和權勢的方法,就是令耶穌在這個世界消失。而方法當然就是把他置之死地。

耶穌一生所做的,是憐憫、醫治、與無權勢的人同行,讓他們得到身心靈的釋放。但法利賽人和文士為了保住自己的權勢和地位,不願這情況出現,於是設計把耶穌殺死。再看一開始我們讀到保羅在哥林多前書1517節的那段經文:「基督若沒有復活,你們的信便是徒然,你們仍在罪裏。」那個「罪」字,如果放在耶穌當時的處境,就可解讀為在耶穌四周,那充滿私慾、邪惡、罪惡的網羅。

耶穌基督復活的意義是什麼呢?正是要展示出任由上帝的工作怎樣被阻撓,甚至作工的人要被殺害至死,但上帝以及祂的工作仍永遠存在。用廣東話說,那就是「點『禁』都『禁』唔住」。「置之死地而後生」,就是要宣告任由其他人、其他組織、其他國家政府做些什麼,他們都不是,而是上帝才是最終掌權的那一位。今天,當我們有這種確認,對我們自己所身處的社會境況,又會有哪一種解讀呢?

復活:告訴我們可不向現實低頭
第二,我們要明白復活是我們生活和改變的原動力;復活在告訴我們可以不向現實妥協和低頭。很多時,我們有了復活,或者永生的把握或確據,我們就像「看破紅塵」一般,心想:現在發生的一切都不重要了,反正,最終上帝會掌王權,新天新地再來,一切不好的事情和東西都會改變,哪又何須介懷現在一時三刻的惡毒或差劣境況?

但聖經告訴我們什麼呢?馬太福音第1028節說:「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,不要怕他們;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,正要怕他。」假如我們已知道那最終掌權的是我們的上主,那我們就得聽從他的教導。他對我們的教導是什麼?主禱文已說得很清楚:「願你的國降臨,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」(太610)今天,上主的旨意是否能行在地上,就是靠我們這班跟隨上主的門徒了。

復活的意義在是麼?復活的盼望,不是我們不問不理世事、故作「看破紅塵」的藉口。這只是一種犬儒的心態。相反,我們卻要有這樣的一種思考:既然我們已經有了復活的盼望,將來有到另一國度的把握,那麼,為什麼我們要向現在的惡勢力妥協低頭呢?那是因為我們怕死嗎?但,我們這些身為基督徒的,不是說自己有永生、復活的盼望嗎?

既然有復活的盼望,就讓我們不要向現實的惡勢力低頭,以勇氣活出一個屬上帝子民應有的樣式。

復活:使我們讓其他人得嚐天國
第三,復活帶來的盼望,是要叫我們向其他人展示,並讓他們嚐到天國的滋味。最終的復活和盼望的實現,不會於現在這一刻、這一個世界出現;但它卻連繫我們現在這一刻、這一個世界所做的每一件事情。

各位,「現在」和「將來」,不是兩個割裂的概念。保羅在羅馬書第82425節怎樣說?「我們得救是在乎盼望;只是所見的盼望不是盼望,誰還盼望他所見的呢?但我們若盼望那所不見的,就必忍耐等候。」——我們對「將來」抱着一種怎樣的態度和想法,會決定我們「現在」採取一種怎樣的生活態度;這也就讓其他人看見天國的「現在式」是怎樣的。

基督信仰的羣體因為有盼望,能以活出平安、勇敢、公義及擁有德性的生活,而世界上其他人,就因為我們選擇這樣生活,才會從我們身上得見什麼叫做上帝的國度。而我們亦只有這樣做,「願你的國降臨,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」才不會只是一個尚未達成的「心願」,而是一個切實地能吸引其他人作決定的選擇。

復活節假期將要過去,復活節過後,我們的世界又會變成怎樣呢?保羅在說「基督若沒有復活,我們所傳的便是枉然,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!」後,就寫到:「我們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,就算比眾人更可憐。」(林前1519

今天,我們要明白我們擁有上帝子民的身分,究竟是什麼意思。我們如果只是快快樂樂去食復活蛋,或者跟復活兔拍一拍照,輕鬆幾天後重回工作崗位,卻又像活得如死了一般——為求穩定生活而攀附權勢,又向現實的惡勢力低頭……那恐怕我們就辜負了上主對我們的期望,也確確實實比「眾人更可憐」。

願我們都忠於上主的托付;學習活出上帝子民應有的樣式;在地見證出上主的國度。



Ben Ho
08.04.2012復活節主日

2012年4月4日 星期三

信徒羣體應對新媒體發展的神學思考

常聽到新媒體對這世代影響甚大,由個人工作、娛樂到整個社會的發展,我們都不能忽視它。而教會群體,亦已察覺到它的影響力。我們首先要思考的是:新媒體究竟是什麼?

我們現在常說的新媒體,是自上世紀90年代興起的。自此,新媒體與人們的關係,日漸緊扣。不同學者嘗試從不同角度,為新媒體下定義,但他們基本上有一些共識——新媒體之所以被稱為「新」,至少乎合兩個條件:第一是技術或電子運算層面的創新(例如光纖技術的發明);第二是它改變了人類舊有的社交、溝通、傳遞信息的模式(我們經常接觸的Facebook, Twitter就是一例,哪管我們喜不喜歡這模式)。有學者甚至加多一個條件,就是它(例如因數碼化科技)能改變我們的溝通內容。

Facebook這新媒體社交網站為例,它就是以互聯網技術,使我們可不用電話,也能在電腦面前,以打字即時與朋友溝通;而我們在Facebook Wall上貼出來的東西或內容,也因一種能即時回應和對話的方式( “Like” “Comment”),得到延伸或發展。

不過,有一點我們要注意:新媒體之所以稱為「新」,是對應着所身處的時代、區域或羣體而言的:15世紀的古騰堡印刷術,是當時的新媒體技術;對科技資訊較落後的國家和地區來說,一部普通的收音機或電視機,已是當地人的新媒體。

不同羣體對新媒體的來臨,反應不一。而現今香港教會羣體,大部分人對新媒體的反應又是怎樣的?

大部分信徒對新媒體的反應
對於天真地以為媒體就只是一種工具、是中性的 (Technological Instrumentalism),然後滿心感謝上帝賜下這時代的一個新方式,可藉此積極地傳福音的觀點,在這裏暫且不論。以觀察所知,大部分稍為對媒體生態和使用文化(有學者稱之為 “Technoculture”)有一點思考的信徒,可分為兩種:

一批信徒(這不是標籤,但以觀察發現,當中可能年青信徒會較多),會熱烈擁抱新媒體的來臨。他們有的會認為信仰能因此變得豐富多采,因為自由的網絡世界,讓他們得到各樣信仰資源;也能因此暢所欲言,對教會的權力宣洩不滿,也能更新信仰。(耶穌昔日不是對法利賽人痛罵有加嗎?!)對新媒體的來臨,他們是抱持樂觀態度的。

另一批信徒(觀察發現,當中可能年長信徒較多),則很小心謹慎,甚至抗拒新媒體的來臨和使用。最常聽到這批人的說法,相信是「Facebook令人際關係變得冷漠、沒有了真正的團契生活」、「Facebook會令人變得更自我中心」、「網上世界色情資訊氾濫,又太自由,可胡亂罵人,簡直是引人犯罪的魔鬼!」等。對新媒體的來臨,這批信徒是抱持懷疑、甚至是悲觀、否定的態度。

以上對媒體的看法,有不少或許是有道理的。但我們得小心,無論是樂觀或悲觀的想法,背後,很可能只是一種對媒體發展和影響簡化了的概念——過分地以為媒體能足以左右、決定或主宰人類社會的發展。

學者稱這種論調為科技決定論 (Technological Determinism)

科技決定論
最常被人引用為科技決定論例子的,是人們對電視興起的反應。電視在上世紀初發明,到二戰後、上世紀中葉,以美國社會為例,電視的普及程度,幾乎已去到一個家庭擁有一部電視。

但當電視這媒體慢慢發展至80年代,有一班學者開始擔心它對人類社會帶來壞影響。最出名的,莫過於美國學者Neil Postman1985)。他在著作Amusing ourselves to death中,表達了自己怎樣擔憂電視會令社會的教育質素變差、人們的思維變得表面化等;另一位,則要數本身是神學家的Jacques Ellul1985)。他的著作The Humiliation of the Word,書名已充分地表達了他對影象會衝擊文字書寫,及其背後思維模式的憂慮。

兩位學者的觀點,其實有很多值得參考的地方。尤其他們對影象和書寫這兩種媒體的分析,確有不少獨特和啓發性的想法。但他們的主要論調,即科技決定論的觀點,卻遭受不少學者批評。不少人覺得,現實世界根本沒有如這批科技決定論者般說得那樣糟糕。媒體學者Terry Flew2002)甚至精采地形容這種悲觀的科技決定論為 “Implicit Elitism” “Misplaced Nostalgia”;同樣,樂觀的科技決定論,亦未免忽略了我們是活在一個現實 (Reality) 與虛擬 (Virtuality) 相互影響的世界。

不是科技決定論,可以是什麼?
與科技決定論論調相反的,是社會形塑科技的觀點 (Social Shaping Technology, SST) 。這觀點近十多年被學者廣泛地使用。它指出,社羣和科技的發展是一個相互形塑、決定的過程(Lievrouw & Livingstone, 2006);從事媒體與宗教研究的Heidi Campbell2010),更發展出一套宗教社羣形塑科技 (Religious-social Shaping of Technology) 的研究框架。Heidi Campbell的這個框架,建議我們在研究媒體與信仰羣體時,四重必須檢視的地方:

一、回顧歷史,檢視某宗教社羣的傳統 (religious tradition and history),在羣體一直以來對新來臨的媒體所採取的態度和反應,能找出蛛絲馬跡,稍為掌握到他們是如何與新媒體互動的;

二、該宗教社羣在這時代本身是抱持着什麼信念和價值觀的?(contemporary community values and priorities)

三、協調階段。甚至是該宗教社羣如何以創新的方式去應用新媒體? (negotiation and innovation of technology by the community)

四、該宗教社羣內部怎樣凝聚了一個論述框架,給予某一新媒體的使用一個說法和理由? (communal discourses applied to justify use)

社會或宗教社羣形塑科技的框架,告訴我們媒體不只是工具(我們可完全駕馭它),也非如洪水猛獸或上帝之手,決定着我們的現況和未來。媒體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。但我們要弄清焦點,也不要過猶不及,高估了媒體本身的地位。

這框架告訴了我們一件事:我們與媒體的關係,是一個相互形塑的過程。一個社羣的文化會被媒體的文化改變,但同時,一個社羣的文化能改變媒體運用的文化;彼此被對方改變,也會改變對方。

羣體性、文化踐行的力量
Heidi Campbell是從社會科學和媒體研究的角度出發,看宗教與媒體之間的關係。上述那四重檢視的細節,在此不贅。身為信仰群體一員,關心的或許是:這框架可會給我們一點啟迪,然後讓我們嘗試從神學的角度出發,對應和思考新媒體的發展?

首先,社會形塑科技的框架,告訴我們是羣體的力量,而不是一個人,能決定使用媒體的使用文化。社會形塑科技這框架的重要性,是重新肯定羣體有能力形塑人類社會的將來。

這對今天的教會羣體,有什麼啓迪?

與其說Facebook令人際關係疏離,我們其實可以想想,Facebook是否可用來加強連繫,如開設組羣,以增進溝通?這裏,我不是採取科技決定論的論調,而是想帶出:一方面,信仰羣體在應對新媒體文化過程中,羣體的判斷 (discernment),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。另方面,是想挑戰我們的信仰羣體:我們是否相信在現實中,我們有能力以羣體的某種生活模式,去形塑媒體使用的文化——我們要明白,現實世界 (Reality) 與虛擬世界 (Virtuality) 本是相互影響的。我們面對面的教會團契生活狀況是怎樣的?我們是否明白我們弟兄姊妹內心的真實世界?

如果教會羣體的責任是踐行天國的價值、一同活出上帝子民應有的樣式,那麼,信仰社羣形塑科技的框架就提醒我們,教會羣體,是能夠不一面倒地被世界上的文化改變,而是有能力形塑世界上某些文化——我們毋須想得要改變全世界,但擁有形塑的能力,就至少告訴教會是可以透過活出自己一套與世界不同的文化價值,做到抗衝,讓人得見何為上帝的國度,給這個世界另一個生活的選擇。

認真檢思信仰的核心價值
要做到此,關鍵是我們這個信仰羣體,要先弄清自己所信的、所抱持的價值觀是什麼。

四重檢視框架中的第二點,正正提醒我們要好好檢視我們信仰羣體的核心信念。基督信仰,包含了天主教、新教和東正教。而三者當中又有不同的宗派或分支。我們所屬的羣體,究竟抱持着什麼獨特的信念或價值?這與其他宗派和分支有何不同?如有不同,哪為什麼我們都屬於基督信仰的羣體?我們有什麼信念和價值,是一起在擁抱着的?

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反省。我們必須先認真檢視、進深、弄清我們的信仰核心價值。幾個反省的問題,是迴避不了的。例如,天國的價值是什麼?福音究竟是什麼?是個人得救死後上天堂?若然如此,我們根本無須關心媒體的發展;也無怪乎我們為了傳「福音」,說媒體只不過是一個工具,因為我們把福音抽離了現世所身處的文化脈絡來理解——總之,一套靈魂得救死後上天堂的褔音能傳開去就是了。知道自己死後去那裏才是最重要!連帶要反思的問題也就是:教會的使命是什麼?如何踐行這些使命?

現在是一個瞬息萬變的時代。只有弄清類似的幾個核心問題,我們才知道我們該抱持什麼信念和價值不放。

但同時,四重檢視中的第三點告訴我們,我們的信仰內容,是會與媒體的發展氣候相互協調和影響的。時代不斷發展,我們要認真思考信仰本身有沒有什麼可承轉、活化的地方。

當深切地思考以上問題,我們就不會因每次有新媒體來臨而反應過敏。因為,我們本知道我們在抱持着什麼文化、過一個怎樣的生活。

要做到此,是要經歷一個殊不簡單的過程。但肯定的是,我們要先開放自己,然後反省和深思所相信的,才可把一個反思過的信仰,帶進下一個里程。

參考書目:
Campbell, H. (2010) When Religion Meets New Media, London ; New York : Routledge

Ellul, J. (1985) The Humiliation of the Word, Grand Rapids, Mich. : W.B. Eerdmans

Flew, T. (2002) New media : an introduction, Oxford University Press, pp.35

Lievrouw, L. & Livingstone, S. (2006), Social Shaping and Social Consequences of ICTs, Handbook of New Media (Updated Student Edition), Sage Publications Ltd 

Postman, N. (1985) Amusing ourselves to death, New York: Viki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