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親為自己的嬰孩伸冤,本是人應有的天性。但在趙連海被判刑的事件中,這份人性卻被打壓——他就是要展現一個人的尊嚴,也要先得到當權者的批准。於是,他絕食;他換一種更激烈的抗爭形式,誓要彰顯人類的天性。
人類跟土地、地方的回憶、感情、關係,自古以來都不是能被輕易剪除的,這本是人與生俱來的天性。而提供人民一個適切的居所,也是一個政府最起碼的責任和天職。但菜園村的村民,連這最基本的需要、微小的願望,也被當權者出動鏟泥車剷走。於是,一批人坐地卧地,誓死保衛家園。不,他們不只是保衛家園,更是換一種更強烈的姿態,保衛作為公民應有的權利。
兩件事情,程度有別,背景不一。但肯定共通的是,兩者是當權者與民眾的衝突;當權者的民眾認受性低,卻是掌握大權;民眾同樣竭力地爭取;都是爭取那卑微、卻是基本的人性尊嚴。
更大的共通是,兩者都發生在我們的民族中、在我們中國人身上。
寫這篇文章時,我心是無比的複雜與沉重。兩件事,其實已進展了好一段日子——始於毒奶粉事件;熾熱於立法會外的反高鐵集會。來到這一刻,兩件事似乎已發展至一個不能有根本性扭轉、也是很多人不願見到的局面。
當趙連海已在獄中,或菜園村的村民真的流離失所,我害怕我們對伸張社會公義的熱血會冷卻;我不願見到人的尊嚴被無情地踐踏;我更討厭沒有關懷社會、沒有文化救贖踐行的無能信仰。
姿態,永遠比最終的局面更重要。面對這個荒謬的世界,一種沉實、對世上君王的權力算不得什麼的宣認;對最終主權是屬於那鑒察人心、憐憫在世無權弱勢的上帝的一種身體力行的認信,永遠是最重要的。
「願祢的國降臨,願祢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」(聖經‧馬太福音6:10)
如此禱告;權歸上主;踐行這份信念;祈求上主帶領。阿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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