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9月28日 星期二

「發現」方舟事件反省之一 ——一個好時機,讓我們翻耙一下對信仰的根本看法

「發現」方舟的事件真的鬧得熱哄哄。這股「熱潮」引發了不少討論。我去過有關的佈道會,觀察過、感受過,也思考過,但承應自己實在跟不足整個事態發展。我想,各方的討論是會繼續下去的(我認為這是件好事,能補足和豐富各自的看法),但我對自己說:我對這件事的反省,不能停留於某些人,或某些機構間互相指罵的層次。我要把今次事件,化為信仰歷程中更深刻的反省,如果能幫到身邊的基督徒羣體,那就更好。

也許,一些機構的做法根本就談不上「考古科學」。只是,我聽過身邊的信徒,不斷向其他人「游說」,指聖經的記載如何如何地真確(literally correct),挪亞方舟事件,一如聖經上對它的每一項描述,準確地呈現在這個世界上。

我是想,即使(!)考古學家真的掘出了一艘如聖經所載、一樣尺寸、一樣停留的地方等的方舟,上述信徒的信仰,究竟是在一種怎樣的狀態?

不少信徒會極力地維護聖經的「無誤性」,認為聖經如是這樣、那樣一字一句地說了,我們就應相信。我不是想談方舟考古的準確性(實在我沒有質格談),我只想說,我觀察到的是,這些信徒是特別容易產生焦慮——尤其聽到什麼進化論證據、什麼考古發現等。談到挪亞方舟的記載性質(神話、歷史真實事件等緒如此類的討論),自更是挑動他們的神經。深思他們背後的心態,不難發現這很大程度是因他們把信仰,建築在一種實證主義的基礎上。

有時,我們會把一些看得見、曾存在過的真實證據,作為我們信仰的根基;拿出了這些所謂科學實證,就以為信仰會是堅硬實淨。於是,我們竭力地在實證與信仰的關係上下護教之功。除去了這方面,我們的信仰似乎就要垮台;信仰/聖經不能跟實證科學矛盾,要不,我們的信仰哪有值得相信的地方?

可惜,這同時是一種信仰蒼白的狀態。信仰的歷程,真是要在這樣的基礎上走下去嗎?

基督信仰不是對世界、對社會、對文化的反省,對身邊人的關懷,對每個生命中受苦、盼望、恩典等有更深切、更偉大的睿見和委身 (commitments) 嗎?可惜,我們不把這些更大、更重要的事情放在心上、也不覺得這些是基督信仰的根基。(這或許就是不少人對香港大多數教會的批評)相反,是不斷傾盤而出、耗費不菲地去探索、以實證去指出聖經裏某一處的記載是如何精確,並以此作為我們傳的所謂「福音」的內容。

我不是要否定實證科學的價值,我只是問:把實證放在一個終極的位置,會否扭曲了信仰與科學的關係?而且,會否把信仰的焦點,由對人、對社會世界、對文化的關懷,錯置在一個自我築起、以滿足實證、客觀的探究上?

我由中學到大學畢業,都是主修科學科目的。我是很明白,上述對信仰的視點,確是有一種無比的吸引力——因為,我們都期望將所學到的,與信仰有機地結合。可惜,我們很多時忘記了說話的是聖經自己,不是我們一直所抱持的、既有的一套想法(參李思敬最近的講座)。如此結合,很多時就變成我們的一廂情願。

信仰,畢竟是一個倚靠、信心的生命歷程。但信心的基礎是什麼?我想,那就關乎個人一直以來跟上帝的關係(不相信祂,也是一種關係)。每個人跟上帝的關係是獨一無二的,但這段關係斷不是能「客觀」、能怎樣拿出來給怎樣驗證的,而是有血有肉,充滿掙扎、跟上帝坦然相對的故事,以致叫我們願意/不願意下一個跟隨基督、作祂門徒的決定。

方舟事件是會繼續發展下去的,有關的討論亦隨之而來。我們大可把握今次機會,捫心自問:我們繼續持守這信仰的原因究竟是什麼?它有什麼值得我們相信下去的地方?我們又希望別人得到一個怎樣的福音?除了方舟的「發現」,我們的信仰有什麼扣人心弦的地方嗎?

某些機構用方舟作為佈道手法,我想,這又是另一個值得討論的題目了。「發現」方舟這事件及相關的討論,仍然是彌足珍貴的,但我覺得沒有什麼比內心弄清一個紥紮實實對信仰的看法,以及明白自己在傳一個怎樣的福音來得更加重要。而當我們能做到這點,一些站不住腳的說法,「市場」自然會慢慢萎縮,或許也會隨之消失。

音樂推介:<I ark you>

2010年9月20日 星期一

討厭的印象框架

有些人,在看別人,評價別人時,會在眼前放下一些框架。這些框架,是一直積下來,對框內人的印象。

但他們從不會反省,這些框架其實有多準確。

很多時,他們只基於一件小事,卻搭上很多不知從而何來,對框內人的負面形象,然後,塑造成對那人的整體印象框架。

框內人,基於一份尊重、對彼此間關係的考慮等,不直斥其非和荒謬。而且,他認為根本不值得花力氣、時間,理會別人對自己的評價。他只知道做好自己。

哪知,那些人就是樂此不彼地地搭建對別人印象的框架。直到有一天,靈敏的框內人接收到他們牢不可固、對自己的評價,已去到一個不屑、鄙視、「當你無到」的地步……

人家尊重他才息事寧人,他卻「三分顏色上大紅」,把人家對他的一份尊重盡情蹂躪,成為塑造他那不知所謂的框架的爛泥。

呸!

深呼吸~~~~

我是跟隨基督的門徒。我忍耐,不跟他開火。但我是基督徒,不是基督。是故,我打這篇blog,是要宣洩內心那不甚神聖的忿恨。並要說:我不出聲,不代表我好「蝦」。很多時候,我是考慮過很多,才選擇不出聲。

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」(聖經‧約翰福音8:11)我跟隨基督,我發譬,永不像他那樣,膚淺兼自大,陷入一種牢不可破、一成不變的無知狀態。

2010年9月14日 星期二

我相信的,是一位跟人立約的上帝

今天,楊詠嫦院長再來公司講聖經教導,帶我們概覽了民數記和申命記。她以「情書」來形容申命記。再準確一點說,這封「情書」的內容,就是上帝以立約的愛,去愛祂的子民。

在基督教信仰中,人、神立約的意函,實在是非常豐富的。

早陣子,在教會中查考約拿書。不少人會說,約拿是個怎樣怎樣的反面教材,又說,我們應怎樣怎樣學習尼尼微人認罪悔改。我仔細閱讀和思考後,卻是把指針指到另一個方向——這卷書描述我們所相信的上帝,究竟是一位怎樣的上帝?

當初,上帝看見尼尼微城罪大惡極,約拿滿以為這城「罪有應得」,終必滅亡。但「上帝察看他們的行為,見他們離開惡道,他就後悔,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。」(約拿書3:10)

這城的命運,不是上帝早早就命定了的。城裏的人的決定、行為,能扭轉看似已有某一定斷的局勢。原來,聖經裏歷史的發展,是人、神共同書寫成的。由亞當、夏娃選擇是否吃禁果、約伯如何看自己在受苦中經歷的上帝,再到耶穌向我們發出救贖的邀請……這些都說明,在人、神的歷史發展中,人起着一個決定性的因素。

立約,表示雙方都願意被對方「制衡」,願意把自己限制於對方的決定中。事情在未來的發展,將不會是由一方全權所決定。雙方的決定,均左右着、影響着彼此的將來。

然而,當我們回顧歷史,特別是聖經裏以色列人的歷史,會發現人是多次「違約」的。

上帝繼續跟人立約,我們就看得見,祂是一位甘願冒險的上帝。

這份冒險的背後,就是存在着一份對人的尊重——不是上帝「大晒」「話晒事」,而是祂願意讓我們共同參與在歷史的進程中。

我們太多時把上帝描繪成一位高高在上的全能者,卻忘記了祂愛我們、尊重我們到一個地步,甘願冒險、押注在一個無什麼信用的人身上。

為什麼我仍信靠基督教中的上帝,其中一個原因,正因為祂是這樣的一位上帝。

我們如何回應上帝這份立約的愛,就成了我們往後在信仰上實踐的旅程。